五一劳动节临近,劳动者施工过程中因高压线过低不幸触电身亡,事发4天当地电业局不知情,记者采访时发现当地电业部门大院内,工作人员正在欢声笑语搞活动庆五一,这是近日发生在汝阳县的一起荒诞事。
2013年4月27日,汝阳县蔡店乡张沟村村民反映,4月24日上午该村村民谢善宾和在一起截钢筋的汪红振在付店镇拔菜坪村的移民新村施工工地,因高压线过低导致谢善宾触电死亡、汪红振重伤,目前在汝阳县人民医院救治。此事件已过四天,汝阳县电业局竟然不知,死伤赔偿问题至今没有着落。
4月26日,记者见到了死者的家属,据介绍,汝阳县付店镇拔菜坪村整体搬迁项目,是由金堆成钼业公司为了利于开发矿藏,出资兴建的搬迁项目,该工程承包方是并不具备施工资质的汝阳县小店镇郭根良建筑队在施工。
事发当日,汝阳县付店镇拔菜坪村移民搬迁在建工地上,民工汪红振、谢善宾在打圈梁截钢筋,汪红振用脚踩在12圆的钢筋上,谢善宾用卡钳没把钢筋剪断,他们俩人弯腰用双手向上折,结果钢筋末梢接触高压电线,突然高压线冒出火星,俩人同时被3500伏的高压击倒在地,120急救车赶到现场确认谢善宾死亡,汪红振重伤。
记者在事故现场发现死者在施工期间所用的钢筋距离3500伏的高压线仅有5.6米,高压线下没有任何警示标志,而项目也并未停工。
4月27日上午,记者来到汝阳县电业局了解相关情况,面对如此惨重的安全事故,汝阳县电业局男女职工却在电业局院里嬉笑着在搞“五一”娱乐活动,在电业局办公室一女性工作人员称不知此事,并且拒绝记者采访要求。
而施工方也未能提供任何施工资质及相关证明。
河南君信合律师事务所靳红站律师认为:把工程交给没有资质的建筑队施工,是严重违法的。电业局也没有尽到安检责任,对于3500千伏高压电线距离地面垂直距离按用电营业规则,应当不少于6.5米。但施工现场的高压线距离地面只有5.6米,而且没有任何警示标志。就此而言,项目单位和施工单位都有无可推卸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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