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跨界流域 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2020-03-16 10:37
· 来源:经济日报
· 作者:陈发明
· 责编:李慧颖
河北省;生态补偿机制;协议;年均值;引滦;水质标准;流域;潘家口;滦入津上下游横向
河北省政府与天津市政府近日签署《关于引滦入津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的协议(第二期)》,两地将通过深化跨界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确保水质基本稳定并持续改善。根据协议,引滦入津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范围包括引滦入津流域于桥水库上游河北省承德市和唐山市相关县(市、区)。生态补偿资金主要用于潘家口、大黑汀水库及上游地区、引滦输水沿线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等项目。
早在2016年,冀津两地就在全国率先建立了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引滦入津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工作第一期补偿协议至2018年12月履约到期,河北省圆满完成各项治理任务,与2015年底相比,滦河上游流域水质明显改善。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厅长高建民说,与上一轮合作相比,第二期协议实现了四方面突破和创新:一是水质考核目标提高,自2020年起,考核断面水质月均值达标率提高到100%或年均值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增加总氮奖惩指标;二是在补偿标准上,天津市设置了浮动奖惩资金,如考核断面总氮指标降低,河北省每年可多获得补偿金;三是在主要任务上,在单一由河北省开展保护和治理基础上,增加了天津市联防联控任务;四是在协调联动上,丰富了冀津两地的合作内容,拟通过联合调研、联合执法、联合监测等,共同解决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
根据第二期协议,冀津两地在跨界处设置3个水质监测断面,其中黎河桥、沙河桥监测断面为跨界考核断面,淋河桥监测断面为参考断面。两个考核断面分别核算,在无断流情况下,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4项指标年均值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且2019年、2020年和2021年月均值达到Ⅲ类水质标准的月份比例分别达到90%以上、100%和100%,或年均值达到Ⅱ类水质标准;2020年、2021年总氮指标逐年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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