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近日发布《2015年中国机动车污染防治年报》(以下简称“年报”),公布了2014年全国机动车污染排放状况,其中有这些重要信息:
◆机动车污染已成为我国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是造成灰霾、光化学烟雾污染的重要原因,机动车污染防治的紧迫性日益凸显。
◆我国已连续六年成为世界机动车产销第一大国,2014年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较1980年增加了33倍。保有量前五名依次是山东、广东、江苏、浙江和河北。根据预测,未来五年我国还将新增机动车1亿辆以上,新增车用汽柴油消耗1亿至1.5亿吨,由此带来的大气环境压力巨大。
◆我国城市空气开始呈现出煤烟和机动车尾气复合污染的特点,直接影响群众健康。
◆汽车是全国机动车污染物总量的主要贡献者,其排放的NOx和PM超过90%,HC和CO超过80%。
以下是报告中重要的数据和图表分析↓↓↓
全国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量当前,我国机动车污染问题日益突出。2014年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到2.46亿辆,机动车尾气排放已成为我国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是造成灰霾、光化学烟雾污染的重要原因。
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加,我国城市空气开始呈现出煤烟和机动车尾气复合污染的特点,直接影响群众健康。2014年,全国机动车排放污染物4547.3万吨,比2013年削减0.5%,其中氮氧化物(NOx)627.8万吨,颗粒物(PM)57.4万吨,碳氢化合物(HC)428.4万吨,一氧化碳(CO)3433.7万吨。
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量分担率
汽车是污染物总量的主要贡献者,其排放的NOx和PM超过90%,HC和CO超过80%。按车型分类,全国货车排放的NOx和PM明显高于客车,其中重型货车是主要贡献者;而客车CO和HC排放量则明显高于货车。
各类型汽车的一氧化碳(CO)排放量分担率
各类型汽车的碳氢化合物(HC)排放量分担率
各类型汽车的氮氧化物(NOx)排放量分担率
各类型汽车的颗粒物(PM)排放量分担率
按燃料分类,全国柴油车排放的NOx接近汽车排放总量的70%,PM超过90%;而汽油车CO和HC排放量则较高,超过排放总量的70%。
不同燃料类型汽车的污染物排放量分担率
按排放标准分类,占汽车保有量3.8%的国I前标准汽车,其排放的四种主要污染物占排放总量的30.0%以上;而占保有量75.2%的国Ⅲ及以上标准汽车,其排放量还不到排放总量的40.0%。
不同排放标准的汽车污染物排放量分担率
按环保标志分类,仅占汽车保有量6.8%的“黄标车”却排放了45.4%的NOx、74.6%的PM、47.4%的CO和49.1%的HC。“黄标车”是我国机动车污染防治的重点。
2014年全国“黄标车”污染物排放量分担率
车用燃料环保管理车用燃料是机动车污染防治的重要内容,其对机动车排放的重要影响随着排放标准的提升日益凸显。尽管新能源汽车发展日益加快,但传统化石燃料(汽油和柴油)仍是车用燃料的主要来源。改善机油和柴油的品质,仍是机动车污染防治的重要手段。
2014我国车用汽油环保指标
2014年,全国实施车用汽油国IV阶段标准,硫含量不超过50ppm;同时,全国实施国IV阶段乙醇汽油(E10)标准,硫含量不超过50ppm。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车用汽油》(GB17930-2013)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全国将实施车用汽油国V阶段标准,硫含量不超过10ppm。
目前,北京市、上海市、陕西省、广东省、江苏省以及浙江省的部分城市供应了硫含量不超过10ppm的V阶段车用汽油。
2014年车用柴油(0#)环保指标
油气回收治理2007年国家发布了《储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07)、《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1-2007)三项强制性排放标准,要求储油库、油罐车接加油站逐步开展油气回收治理。
2012年环保部发布了《关于加强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140号)。通知中指出,按照国务院批复的《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要求,列入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控制区”的地区,应限时完成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大气污染严重的地区可根据本地实际,提前完成油气污染治理工作。
2013年,共有26个省(区、市)环保部门向环境保护部报送了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及联络人员名单,为全面开展油气污染治理工作奠定了基础。
2014年,共有231个地市提交了加油站、油罐车、储油库油气回收改造情况。其中,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率达62.3%,油罐车油气改造率达51.9%,储油库油气回收改造率达到61.6%。
机动车环保管理2014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2014年要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600万辆,在全国供应国四标准车用柴油;1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要按照“车、油、路”统筹的思路,加强对机动车污染的综合防治和全过程控制。
全国“黄标车”污染物排放量变化趋势
为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及国务院相关文件及指示精神,各地区及有关部门纷纷制定有利于机动车污染防治和减排的工作方案和配套政策,并强化协调配合,从新车环境准入、在用车环保管理、“黄标车”加速淘汰、车用燃料改善及车用尿素供应等方面采取综合措施,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全国新生产机动车排放标准实施进度
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副司长汪键表示,环境保护部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实施机动车氮氧化物总量控制,切实加强机动车生产、使用、淘汰等全过程环境监管,同时会同有关部门,从行业发展规划、城市公共交通、清洁燃油供应等方面采取综合措施,协调推进“车、油、路”同步发展,大力防治机动车尾气排放对大气环境和人民群众健康的影响。
全国汽车保有量2014年,全国汽车产、销量分别达到2372.3万辆和2349.2万辆。与1980年相比,全国机动车保有量增加了33倍,达到24577.2万辆;其中,汽车14452.2万辆,低速汽车972.0万辆,摩托车9153.0万辆。
全国机动车保有量变化趋势
2014全国机动车保有量构成
按排放标准分类,达到国Ⅳ及以上标准的汽车占汽车总保有量的22.7%,国Ⅲ标准的汽车占52.5%,国Ⅱ标准的汽车占10.4%,国Ⅰ标准的汽车占10.6%,其余3.8%的汽车还达不到国Ⅰ标准。
按排放标准划分的汽车保有量构成
按环保标志分类,2014年全国“黄标车”保有量由1558.3万辆降低到984.2万辆,年均削减10.9%。全国汽车“绿标车”占93.2%,高排放的“黄标车”仍占6.8%。
2014年全国各省份“黄标车”保有量
2014年全国汽车保有量较大的省份主要集中在东部地区,其中保有量前五名的省份依次为山东、广东、江苏、浙江和河北。分别为1343.6、1326.0、1088.3、1007.6和924.1万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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