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多措并举推进煤改清洁能源工作取得实效
2016-11-02 15:06  · 来源:中国能源网  · 作者:  · 责编:王长尧

丰台区环保局大气污染防治特别党支部书记李岩鹏对丰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体情况汇报

  2016年11月1日,丰台区“清洁空气在行动”——煤改清洁能源宣传报道活动在丰台区环保局举行。在听取丰台区环保局大气污染防治特别党支部书记李岩鹏对丰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体情况汇报后,记者随同环保局工作人员先后前往丰台街道了解空气源热泵改造以及右安门街道了解蓄能试电暖气改造情况。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丰台区2017年要在全境范围内实现“无煤化”,今年要对全区农村地区的24个行政村的平房住户进行清洁能源的改造,同时在四环路区域内实现10000户的“无煤化”,对其它电力增容不能保障的地区实现“优质煤全覆盖”。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确保目标任务实现,丰台区委区政府统一思想,明确“坚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无煤化工作为抓手,聚焦短板、精准发力、加速推进、造福百姓”的战略部署,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通过全区上下共同努力,截至10月底,2016年丰台区无煤化工作,已完成22000户煤改电工程、棚户区改造3600户,涉煤违法建设以及出租大院整治也在按计划实施。特别需要强调,四环路内目前已经实现平房煤改清洁能源7600户,随着棚户区改造的进展,丰台区今年四环内10000户无煤化任务有望提前完成。 

  在配套建设的8座变电站中(7座110kv,1座220kv),1座已经开工,另外7座正在办理手续;7座开闭站建设中,4座已经进场施工,3座已经启动选址工作。据测算,今年实施的各类无煤化工程,将促进二氧化硫减排980多吨,氮氧化物减排240多吨,丰台的百姓将会见证并感受环境效益。 

图为改造前的民用旧式煤炉

  据了解,北京市政府自1998年开始实施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拉开了燃煤锅炉改造清洁能源的帷幕。丰台区精心筹划、多措并举、攻坚克难、加大投入,通过鼓励采取改用天然气、电力、热力和轻柴油、水源热泵、液化气瓶组罐等改造方式,到2015年对全区3000多台12000多蒸吨的燃煤锅炉实施了清洁能源改造的工程,共削减燃煤242万吨。随着大吨位燃煤锅炉的消灭,丰台区平房地区的取暖季低面源燃煤污染成为困扰大气质量持续改善、影响群众身心健康的一个顽疾。仅就丰台区目前7万户平房,据测算,每年冬季需消耗燃煤近21万吨,将产生二氧化硫1680吨。(二氧化硫是PM2.5的前体物,它形成的硫酸盐是PM2.5的组成成分)。因此让平房地区百姓采暖期使用清洁能源,成为提升空气质量,提升百姓绿色福祉的一项重要举措。

       建立平台  科学调度 

  丰台区成立了由区委书记、区长担任总指挥,区委副书记、各相关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的“丰台区无煤化工作指挥部”,各部门、各街乡镇主要领导是指挥部成员单位。建立了区大气办周例会、区委区政府领导周调度、政府主要领导不定期专题研究、区委常委会每季度研究部署的工作机制;同时建立了“无煤化”工作微信群,各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进群,进展情况每天通报。截至目前,区领导召开无煤化专题会45次,全区各部门召开各类工作会187次,研究议题400多项,做到有问题及时梳理、及时调度、及时解决。细化、量化台账,各项工作倒排工期、落图上账、周督周报,建立了“无煤化”工作平台及信息档案查阅系统,实现了任务管理的信息化、精准化、可视化。 

        都功能疏解与“无煤化”有机结合,将平房煤改电、棚户区改造、拆除违法建设、出租大院整治等纳入了无煤化工作范畴,并采取城乡统筹的模式进行推进。今年全区范围内对近2.6万户平房住户实施煤改电工程,对5200户平房户实施棚户区改造,对100万平方米涉煤违法建设进行拆除,对2000多家出租大院进行整治。各街乡镇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作为“无煤化”实施主体,条块结合,打好“清、查、拆、改”四套组合拳,实现重点整治,连片改造,对符合条件的地区,按照“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的“四统一”模式,积极推进。全区21个街乡镇中有16个街乡镇、24个行政村、52个社区,800多名基层党员干部投入到煤改电的工程组织实施中;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入围电采暖器企业、优质煤生产供应配送企业,并实地考察企业生产、供应、安装、配送能力,为实施煤改清洁能源提供技术支持。建立包括煤改电的外电网、户内线、采暖设备保障、优质煤配送保障等覆盖16个部门、21个街乡镇、22家企业的供暖运行维护体系、应急体系建设,确保安全、高效供暖。 

居民家中改造后的取暖设备

  同时研究出台《丰台区2016-2017年度煤改电项目工程配套资金政策》、《丰台区优质煤替代补贴配套政策的意见》等政策,区政府在市级补贴的基础上,加大对“无煤化”工作中“煤改电”户内线改造、电采暖设备、电费补贴,优质煤替代、炉具替代等方面的资金支持力度。在外电网的建设等方面加大投入。为保障“煤改电”电力供应,今明两年,外电网建设变电站8座、开闭站7座,安装柱变578台,箱变223台,高压电缆98公里,低压电缆277公里,高压架空154公里,低压架空1658公里,预计可新增用电容量101.32万千伏安,在满足平房住户“煤改电”日常用电需求,提升百姓生活质量的基础上,将为未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据测算,2016年到2017年两年,我区财政需要投入25亿元来实现全区无煤化建设。 

  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认真贯彻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全面开展“治散煤”、“净四气”、“降三尘”大气污染“百日整治”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露天焚烧、餐饮油烟、施工扬尘、机动车超标排放、中小工业企业违法排污、销售使用劣质煤等环境违法行为,检查企业10547家,立案1298起,查封22家,罚款625.92万元;查扣煤炉大灶1443个,清理散煤销售点35家,四环路内成寿寺售煤点已停止销售。征收排污费3900万元,其中,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2900万元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模式,其中二级网格为21个,三级网格为367个,四级网格为1125个,将环境监管工作纳入现有网格化社会服务和城市管理系统,将环境监管职责具体落实到街乡镇和社区村,推进监管重心下移,处理环境信访3100件,满意率100%。加大污染减排力度。调整退出工业污染企业132家,清理违法违规排污、经营企业3545家,大瓦窑村、佃起村产业集聚区整治工作并通过市级验收;淘汰老旧机动车4.5万辆,超额完成50%;检查机动车34.6万辆,超额完成年度任务;105家365台2070.5蒸吨燃气锅炉签订低氮提标改造合同,并签定改造意向书87家;12家单位削减挥发性有机物VOC排放量103.4吨,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加大扬尘管控力度。建立健全辖区施工工地和工地扬尘污染治理机制,5000平方米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安装远程视频监控设备189个并与区城管执法局联网,开设扬尘治理专项资金账户的工程35个,检查各类工地1330家次,工地达标率为95.6%。大力推广“吸、扫、冲、收”清扫保洁新工艺,辖区内新工艺作业覆盖率达90%,每日再生水冲洗道路使用量4300立方米。 

  围绕散煤、高排放机动车、城乡结合部治理,大气污染执法年行动等重点工作开展多层次的宣传报道。印发《致全区人民的一封信》5万份、宣传册、宣传海报10万份;集中开展“无煤化”系列宣讲等活动25次,各街乡镇组织开展社区、村煤改电、优质煤全覆盖专项培训,举办“煤改电”电采暖设备展示会。发布《严禁加工运输销售使用劣质煤的通告》,《货车秩序整治通告》,研究制定劣质煤运输限制措施,建立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充分调动百姓煤改清洁能源主动性的同时,发挥“人人都是督察员”的积极效应,组织发动群众理解、支持、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 

      统筹谋划 重点突破

  围绕重点环节,抓好治污减排。总结2016年经验,加快推动2017年度无煤化工程,11月起,谋划2017年“煤改电”工作;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统筹区域发展规划制,抓紧推动实施,力争项目成熟一个启动一个,最大限度完成棚改任务。 

  严格执法监管,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严厉打击劣质煤加工、运输、销售、使用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使用经营性燃煤,杜绝商业和服务业等行业使用燃煤茶浴炉反弹。同时加强散煤、高架源、移动源等的监管,严厉运输劣质燃煤等环境违法行为。认真总结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经验,完善辖区空气重污染预案,加强部门联动,严格落实部门职责,切实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该限的限,该停的停,减少空气重污染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 

工作人员现场介绍煤改电相关设备

  注重宣传引导,广泛动员参与。在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过程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优势,继续深入挖潜宣传教育的形式种类,发挥“双微”等新媒体作用,持续跟踪报道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和成效,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教育,扩大受众范围,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实行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努力构建环境保护共建、共治、共享的格局。 

  研究应急预案,确保全面实现“无煤化”。对各社区(村)进行逐一入户排查,对因实际情况无法满足“煤改电”等清洁能源改造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加快研究制定“兜底”制度。同时,进一步健全燃煤管控的长效监管机制,继续巩固已实施“无煤化”地区的治理成效,坚决杜绝燃煤反弹,使“煤改清洁能源”工作做好“全覆盖、无死角”,确保2017年按照时间节点全面实现“无煤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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