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2014-01-24 07:16  · 来源:  · 作者:  · 责编:系统管理员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诉讼判决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金额:38,248,692.25元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在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因追偿权纠纷对天威四川硅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起诉(详见公司2013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13-035号公告)。

  二、本次诉讼的判决情况

  2014年1月23日,公司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13)成民初字第1685号案件民事判决书,该案件判决如下:

  被告天威四川硅业有限责任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代为偿付的借款本息及费用共计38,248,692.25元;并以此为基数,从2013年8月2日起至付清全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付资金利息损失。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234,350.34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合计239,350.34元,由被告天威四川硅业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备查文件: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3)成民初字第1685号】

  特此公告。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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