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运输立户管理制度是铁路立户管理向市场化迈进的重要一步,有利于杜绝在全国大宗货物铁路运输中普遍存在的“铁路户头寻租”现象,直接降低煤炭铁路运输的潜在成本。
以鄂尔多斯为例,在“黄金十年”里,鄂尔多斯产区内由“铁路户头寻租”现象滋生出的煤炭铁路计划费,在历史最高峰时每吨收取126元,到2014年铁路计划费最低时也在每吨5元左右。而一些铁路计划兑现率较高的户头单位,收取的铁路计划费远高于每吨5元。
然而,鄂尔多斯的一些煤炭企业仍担忧另外的问题。
针对新的制度,在实际中,变相出租铁路计划也是具备可操作性的。精通煤炭发运铁路计划操作的业内人士,只要与在营业执照中没有煤炭运输项目而又急需铁路运输的煤炭生产企业签订一个购销合同,就实现了铁路发运计划的租赁业务。
《关于取消大宗物资运输立户管理的通知》第二条规定:运输品类应在工商管理机关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也就是说,煤炭生产企业如果想通过12306网上申请铁路发运,必须符合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如果没有煤炭运输项,是申请不到铁路发运计划的。就鄂尔多斯煤炭生产企业来讲,符合此项规定的也就伊泰集团等不多的几家煤炭生产企业。
《关于取消大宗物资运输立户管理的通知》第四条规定:客户发运大宗货物时,须与专用线(物流园区)产权单位签订专用线共用协议;到达港口的大宗物资须取得港口进港协议。不难看出,从12306网上申请铁路计划,附加条件很多,煤炭企业需要多头跑,多头协调。结合第六条规定看,还须有“煤炭生产企业与区外电力企业签订的电煤供需长期合同”。目前,在鄂尔多斯产区能够直接向电力企业供煤的煤炭生产企业寥寥无几。
此次政策出台,究竟会对满足煤炭生产企业的铁路运输需求和煤炭销售产生多大的促进作用,一看职能管理部门对政策的执行力度,二看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所形成的合力。
不论如何,出台取消铁路运输立户管理制度的政策,不仅是铁路立户管理向市场化迈进的重要一步,而且会促进动力煤主产区的煤炭生产企业积极主动参与煤炭直销业务,对缩短煤炭供应链、挤压煤炭贸易中不合理的中间环节等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这点是毫无疑问的。

- 环保与成本并举 物流运输“公转铁”进行时2018 / 06 / 29
- 环渤海三大煤港为何运量下降?2016 / 07 / 21
- 煤炭铁路运量持续大增,一季度增长11.3%2018 / 05 / 10
- 山西煤炭铁路运输揭“牛皮癣”企业年省30亿2014 / 10 / 24
- “立户管理”取消或缓解煤企经营压力2014 / 08 / 27









- 阳光电源日本展会签单100MW
- 国家电投年度“成绩单”亮眼
- 红沿河核电基地上网电量再创新高
- 2020清洁取暖县长论坛媒体吹...
- 国家电投首期战略论坛成功举办
- “零碳中国”倡议在京发布
- 天鼎联创携手宏华国际 共创海...
- 生态文明社会化实验室“企业...
- 中国能建参与完成的“长江三...
- 阿特斯集团2020年新春联欢会...
- 阿特斯2020全球销售大会拉开序幕
- 中国智慧能源产业联盟学术委...
- 国际新能源年会共商“转型和...
- 2020年中国水电发展论坛暨水...
- 2020年山西省能源工作会议召开
- 鉴衡成立风能专家委员会
- 2020硅藻新材料科研成果新闻...
- 能源数据与网络安全展将于3月...
- 电力网络安全形势严峻 电力关...
- 2019超临界二氧化碳循环发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