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电动汽车小区充电执行居民电价
2014-07-30 21:44  · 来源:  · 作者:  · 责编:系统管理员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精神,利用价格杠杆促进电动汽车推广应用,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确定对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扶持性电价政策。
  《通知》明确,对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价格优惠,执行大工业电价,并且2020年前免收基本电费。居民家庭住宅、住宅小区等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电价。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鼓励用户降低充电成本。
  《通知》提出,要按照确保电动汽车使用成本显著低于燃油(或燃气)汽车使用成本原则,合理制定充换电服务费。在充换电设施经营企业向用户收取的电费、充换电服务费这两项收费中,电费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价政策执行,充换电服务费由地方按照“有倾斜、有优惠”原则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2020年前,各地要通过财政补贴、无偿划拨充换电设施建设场所等方式,积极降低运营成本,合理制定充换电服务费,让消费者得到更多实惠,增强电动汽车竞争力。今后,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充换电服务费逐步通过市场竞争形成。
  《通知》还强调,将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配套电网改造成本纳入电网企业输配电价,电网企业不得收取接网费用,减轻电动汽车用户负担。
  当前,采取积极政策措施支持电动汽车发展,对于缓解我国能源和环境压力具有重要意义。《通知》的下发,将有利于降低电动汽车使用成本,在鼓励消费者购买使用电动汽车、促进电动汽车推广应用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中国能源网 http://www.cnenergy.org
新闻立场




94%
6%
相关阅读
【稿件声明】凡来源为中国能源报(能源网—中国能源报)的稿件,版权均归中国能源报所有,未经 中国能源报社书面授权,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video
503604249086294579.jpg
248393539728826338.jpg
590825454915592194.jpg
729927665644342725.jpg
interview
exhibition
更多

地址:北京市金台西路2号人民日报社新媒体大厦 联系电话:010-65369450(9491/9438)官网 QQ群253151626

邮箱: nengyuanwang@126.com | 京ICP备14049483号-5 |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3025号 | 中国能源报社版权所有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