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公共场所控烟条例已上报国务院
2014-11-05 16:59  · 来源:  · 作者:  · 责编:系统管理员
  新京报快讯 (记者张婷)今日上午,国家卫生计生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卫生计生法治建设和执法监督有关情况。
  国家卫生计生委法制司副司长赵宁表示,目前卫生计生方面的法律有11部,行政法规有39部,部门规章有136部。接下来卫计委将着力推进《基本医疗卫生法》、《中医药法》、《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立法工作,加紧修订《执业医师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继续加强和完善卫生计生法律规范体系建设。
  将积极推动《基本医疗卫生法》立法工作
  赵宁介绍,《基本医疗卫生法》是卫生领域的基础性法律,是卫计委推进立法工作的重中之重。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基本医疗卫生法》列入五年立法规划,并将积极推动该法的立法工作。
  《中医药法》也已列入本届全国人大立法规划,国务院法制办已经在网站上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在有关部门正汇集意见,并根据意见进一步修订完善草案。
  《执业医师法》是1998年6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已有十六七个年头了。现在,医师管理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特别是专科医师制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内容都需要增加到该法中。现正在卫计委内部征求意见,争取早日形成比较完善的修订稿。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自2001年实施以来,也有十余年,需要根据现在的实际情况,对相关条文进行修订。
  《公共场所控烟条例》草案送审稿已上报国务院
  赵宁同时透露,“卫计委一直将《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重点立法项目,现已形成草案送审稿,并于2014年10月底上报国务院。”
  据赵宁介绍,《条例》主要内容有几个方面:一是明确界定禁止吸烟场所的范围。规定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止吸烟,并明确了室外全面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
  二是宣传教育和戒烟服务。其中,特别提出了几类群体要起到示范带头作用,比如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教师和医务人员,要带头控烟;教师不要在学生面前吸烟;医务人员不要在患者面前吸烟等。
  三是预防未成年人吸烟。其中规定了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规定学校有义务对学生进行烟草危害的宣传,预防未成年人吸烟。
  赵宁表示,《条例》实施后,卫计委将考虑为控烟条例设置举报电话,同时开展监测评估,鼓励全社会参与戒烟活动。
  原文链接:http://news.sina.com.cn/c/2014-11-05/14553109885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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