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原油期货规则应为创新留空间
2015-04-13 08:05  · 来源:  · 作者:罗曼  · 责编:系统管理员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下称能源中心)近期就原油期货首批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作为我国期货市场对外开放战略的重要探索和实践,能源中心业务规则的制定与出台被赋予了开创性的重要意义,引发了市场各方的高度关注。
  据了解,为使业务规则体系切实反映市场需要,为境内外投资者参与原油期货市场提供公正、公平、有效的制度保障,能源中心组织召开了一系列规则研讨会,充分听取了市场各方的意见和建议。日前,能源中心还召开了法律专家研讨会,来自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国际仲裁中心、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华东政法大学、境内外知名律所的12位专业人士应邀参会。
  与会专家对能源中心业务规则体系给予了充分肯定。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盛勇强表示,能源中心适应新形势新常态做出的制度创新,是与国际市场规则有效对接的新体系新安排,也是积极推进上海金融中心建设和自贸区建设的具体举措。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副会长李志刚认为,能源中心业务规则充分吸收了国际市场惯例,国际化程度高。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唐波认为,能源中心业务规则把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的蓝图变成了现实,具有里程碑意义,沿用国内期货市场行之有效的制度如交易编码制度,是重要的交易和风险控制制度输出。
  与此同时,与会各方结合各自工作范畴和研究领域,对如何进一步完善、优化能源中心业务规则、全面引入境外投资者展开深入研讨。
  盛勇强表示,能源中心在制定业务规则时可以为业务创新留下更多空间,进一步研究相关市场主体资格注册制安排,同时注意结合对外开放过程中的跨境法律风险,切实加强风险防范。
  李志刚则建议能源中心综合社会力量,逐步考虑建设“争端解决中心”,为市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关于争端解决的调解制度安排,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庭长杨路建议,要注意加强与司法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可以共同研究推进经能源中心调解的相关协议的效力,发挥调解的更大作用。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副秘书长刘京表示,要研究符合能源期货行业需求的争端解决机制,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将积极提供有关支持。
  同时,与会的境内外知名律师结合跨境法律服务实践,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包括加强境外诉讼应对研究,充分利用中央对手方机制减小境外投资者反洗钱压力,增强对境外投资者的吸引力,鼓励境外投资者加强与能源中心的互动和沟通等,通过构建有效运行的业务规则体系,为境内外投资者营造稳定有序、公开透明的交易环境。
  据能源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能源中心将认真听取、统筹考虑市场各方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完善业务规则体系。(转自:《期货日报》) [责任编辑:罗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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