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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实施多项交易举措消纳丰期弃水
2014-08-26 14:04  · 来源:能源网-中国能源报  · 作者:傅玥雯  · 责编:系统管理员

  国家能源局四川能监办近日印发了《四川省2014年直购电挂牌交易细则》(以下简称交易细则)、《四川省2014年减弃增发挂牌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等通知,切实推动丰水期直购电交易。交易细则和交易规则是对去年原四川电监办、四川省经信委印发的《四川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规则(试行)》的补充和完善,也是响应《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发电运行调节管理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旨在进一步维护直购电交易市场公平,并将在刺激省内用电增长、充分消纳丰水期水电、培育电力消费市场主体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据了解,交易细则明确了挂牌交易的实施范围、交易对象、交易电价和交易方式等。挂牌交易采取两次挂牌、限期完成、集中安全校核的交易模式,实施范围为未在场外双边协商达成交易的2014年丰水期水电电量。挂牌交易对象为参与直购电挂牌交易的水电企业(2004年以后投产总装机10万千瓦及以上的水电厂)和丰水期双边协商交易后有剩余水电电量需求的用电企业。

  挂牌交易的流程得到进一步细化,挂牌交易分为电力用户提交分月水电交易量和电价需求、电网交易机构将用电企业信息在交易网站挂牌、水电企业向交易机构申报各类电价的电量交易意愿、用电企业和发电企业根据挂网公示情况自行选择交易对象签订交易意向四个步骤。其中,水电企业参与二次挂牌交易的电量额度提高20%,确定丰水期水电竞价交易结束后不再组织挂牌交易和接受双边交易,避免无合同交易、先调度后交易行为的发生。

  据中电联数据统计,1-7月份,四川水电发电量同比增长64.9%,水电装机容量同比增长44.2%。7月份,四川水电发电量位居全国第一(289亿千瓦时)。丰水期以来,受四川省内用电增长放缓、水电发电能力快速增长等因素影响,水电消纳矛盾突出。在采取加大电力外送,实施自备电厂替代发电、大用户直购电、发电权交易、丰水期富余电量消纳政策等措施加大水电消纳的情况下,截至8月13日,四川省累计弃水电量约40亿千瓦时,目前每天仍有7000多万千瓦时的弃水电量。

  根据交易规则,减弃增发挂牌交易主要针对8-10月丰水期弃水电量的消纳,大工业用户8-10月月度用电量超7月用电基数部分可参与交易。交易将由用电企业申报增购的电力电量计划及价格并在省电力公司交易平台上挂牌,发电企业向电网交易机构申报各类电价的电量交易意愿,电网交易机构根据申报情况,对同一电价水平的申报电量按比例匹配成交,并由用电企业与发电企业签订交易意向性协议。省电力公司按直购电输配电价政策收取输电和线损费用。

  四川能监办表示,此次实施的减弃增发挂牌交易与省内已采取的政策均可并行,同时挂牌交易采取市场交易方式,确保交易电量为丰水期新增电量,有效减少弃水,并形成了市场主体多赢格局。据初步统计,通过实施减弃增发挂牌交易,四川省将减少弃水电量约6亿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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