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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总公司取消货运立户门槛
2014-09-05 08:37  · 来源:能源网-中国能源报  · 作者:于孟林 别凡  · 责编:系统管理员

  业内人士表示,此举让各类企业不再受到规模的限制,均可以申请发运煤炭

  继去年6月15日中国铁路总公司正式实施货运组织改革,打响市场化“第一枪”后,铁路货运改革再现重大进展。

  日前,中国铁路总公司下发铁总运电136号文件称,从8月20日起,各铁路局取消任何形式的铁路运输立户管理,不得以立户管理限制货运敞开受理。

  业内分析人士指出,煤炭占据铁路运输绝大部分的货运量,取消铁路运输立户管理有利于降低煤企运输成本,尤其是当下煤炭市场需求低迷的情况下,这对煤炭行业来说是重大利好。

  立户规定备受诟病

  作为计划经济特定历史时代的产物,铁路运输立户管理是指客户要与铁路运输方敲定购销合同,必须在铁路部门备案才能提报货运计划。

  而对于客户立户,铁路系统一方一直有复杂的手续和相应的门槛。

  根据网上公开的《太原铁路分局大宗物资立户管理办法》太铁分货营【2002】103号文件显示,办理煤炭立户手续首先要备齐申清立户单位提出立户书面申请(一式5份)、申请立户单位所在车站落实装车地点有关事宜签署装车站意见(段管发运站还须签署所属车务段意见)并公章、煤炭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盖章、提供山西省经贸委同意立户的有关文件这些资料,然后由货运营销调处有关人员对符合立户原则、具备立户资格、上述手续齐备的单位集中研究,并起草立户说明,经主管副分局长审核同意后在分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然后由货运营销调度分处将立户单位的资料鉴章后报路局批复,路局批复后分局货运营销调度分处以太货营煤炭开户通知下发有关单位、归口管理部门和发运站段,货营分处将有关立户资料存档。

  由于手续繁琐,且需打点与地方铁路局相关部门的关系,不少煤企都在立户环节败下阵来。

  企业想发煤就要在铁路上立一个户头,立不上户头就没有办法提报发运计划。当然,没有户头而想用铁路发煤的企业还有一个办法——用钱买别人的计划,铁路货运中的计划费就相应产生,按照每吨煤来收取。

  内蒙古煤炭交易市场信息服务部经理王永杰为记者算了一笔账,2013年10月—12月间,港口煤炭价格涨幅为10.1%,煤炭坑口价格涨幅为6.4%,铁路计划费价格涨幅为52.6%,铁路计划费的涨幅远远高于港口煤炭价格和坑口价涨幅。如果按每年100万吨的铁路户头计划和40%的兑现率估算,每年转让40万吨铁路计划,按铁路计划费的指导价每吨18元计算,一年铁路计划租赁费收入高达720万元。 “铁路户头租赁衍生的铁路计划费直接增加了铁路物流运输成本,严重影响了国家和地方经济的健康发展。”王永杰说。

  尽管长期存在于铁路货运系统,铁路运输立户管理制度一直颇受诟病。

  改革任重道远

  接受记者采访时,煤炭专家李朝林表示,取消运输立户管理有利于减少煤炭企业的资金占用,降低经营开支。

  据铁道系统公报数据显示,2011至2013年,我国铁路煤炭运量分别为22.7亿吨、22.62亿吨和23.22亿吨,每年的煤炭运量占铁路货运总量的比重均在55%以上。

  一位行业人士直言,在煤炭行业的“黄金十年”中,不少企业不惜重金去拿铁路运力计划,有关系的企业拿到了足够的运力计划,还转手卖给一些小型煤企。铁路户头租赁衍生出的铁路计划费,直接增加了物流运输成本。

  日前,中铁总内部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取消铁路运输的立户管理,影响主要在煤炭。

  汾渭能源咨询煤炭行业分析师曾浩认为,铁路运输立户管理的取消意味着发运计划以及随之而来的计划费的取消,“每个想发煤的都可以去申请发煤了,而在之前如果没有户头,连申请发煤的资格都没有。”

  不过曾浩同时表示,仅仅运输立户一个环节取消对煤企物流成本的降低 有限,目前港口每年还有发运量的要求,所以还不能实行完全自由的流通,“流通成本下降还需要很多个环节共同改变,这只能说是其中的一步,其他环节的变革依旧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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