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这种煤矿安全监管创新方式“叫好”
2018-03-08 09:22
· 来源:中国煤炭网
· 作者:黄维新 姚鸿飞
· 责编:张楠君
检查;检查组人员;煤矿;隐患;煤矿瓦斯防治;风险管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情况;安全监管部门;隐患排查治理
前几天,某市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到煤矿检查时,带队领导就直奔主题“今天到煤矿检查,我们就只检查煤矿瓦斯防治情况,分地面组和井下检查组两个组,地面组检查煤矿瓦斯防治管理机构、责任制落实情况、瓦斯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风险管控情况等相关台账;井下组请检查的矿领导自己带好笔记本,对照矿里瓦斯存在的问题,逐项开展检查,然后请此次参与检查的矿级领导到地面把隐患或问题进行通报,我们检查组人员只负责监督和陪检”。这种检查打破传统的检查方式“检查隐患和问题——向企业通报检查情况——下达执法文书督促企业整改落实”模式,而是改为检查企业自身的安全管理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风险管控情况等,笔者真为这种“以企业自己主动抓安全、主动整改问题和主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安全监管创新“叫好”。
曾几何时,我们到煤矿搞安全监管,就是充当煤矿查隐患的“机器”,普遍存在“政府热、企业冷,上面热、下面冷”现象,每次现场检查一大群人马过来,做事的没几个,煤矿矿级领导敷衍应付,监管发现的问题也很难督促落实到位,检查很大程度上是起不到效果和震慑力。从此次检查我们发现,检查组人员不再直接检查隐患和问题,而是指定检查内容要求企业自查,检查组人员作为“陪检”人员“旁观”,对于企业自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求企业按照“五落实”要求整改即可,而对于企业没有排查出或刻意隐瞒回避的问题,检查组人员则从管理层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对相关人员提出批评,涉及违法违规的,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此次检查告诉我们,这种监管方式更能触动企业管理人员,推动企业走上科学化、常态化的自我纠错模式,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中国能源网 http://www.cnenergy.org
新闻立场

- 云南启动煤矿瓦斯防治专项检查2019 / 11 / 12
- 地热成为中国北方冬季清洁取暖新生力量2018 / 12 / 12
- 上交所两份规则促监管模式创新2018 / 11 / 27
- 四川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2018 / 08 / 09
- 2018年度山东省电力安全监管检查计划:三季度进行发电厂环保设施运行安全专项监管2018 / 03 / 19
【稿件声明】凡来源为中国能源报(能源网—中国能源报)的稿件,版权均归中国能源报所有,未经
中国能源报社书面授权,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 阳光电源日本展会签单100MW
- 国家电投年度“成绩单”亮眼
- 红沿河核电基地上网电量再创新高
- 2020清洁取暖县长论坛媒体吹...
- 国家电投首期战略论坛成功举办
- “零碳中国”倡议在京发布
- 天鼎联创携手宏华国际 共创海...
- 生态文明社会化实验室“企业...
- 中国能建参与完成的“长江三...
- 阿特斯集团2020年新春联欢会...
- 阿特斯2020全球销售大会拉开序幕
- 中国智慧能源产业联盟学术委...
- 国际新能源年会共商“转型和...
- 2020年中国水电发展论坛暨水...
- 2020年山西省能源工作会议召开
- 鉴衡成立风能专家委员会
- 2020硅藻新材料科研成果新闻...
- 能源数据与网络安全展将于3月...
- 电力网络安全形势严峻 电力关...
- 2019超临界二氧化碳循环发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