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职工正常节假日休假休息,原则上法定节假日和周日不安排生产。有特殊安全要求的煤矿企业,可在276个工作日总量内实行适度弹性工作日制度,并向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备案,自觉接受行业监管和社会监督。
省发改委等4部门转发通知要求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郭东)省发改委、省人社厅、省安监局等4部门近日转发通知要求,各市以及开滦、冀中能源集团要进一步规范和改善煤炭生产经营秩序,杜绝超能力超强度生产,煤炭企业原则上法定节假日和周日不安排生产。
通知要求,高度重视规范煤炭生产经营秩序的重要意义。各市以及开滦、冀中能源集团要站在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抓好去产能任务的战略全局高度,切实把控制超能力生产、减量化生产、节假日停产、维护公平竞争等规定落到实处。
要集中精力重新确定煤矿产能。按照要求,煤矿正常生产时间按276天重新确定生产能力,即直接将现有合规产能乘以0.84(276除以330)系数后取整,作为新的合规生产能力。保证职工正常节假日休假休息,原则上法定节假日和周日不安排生产。有特殊安全要求的煤矿企业,可在276个工作日总量内实行适度弹性工作日制度,并向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备案,自觉接受行业监管和社会监督。
杜绝超能力、超强度生产。煤矿企业要加强劳动组织和生产管理,建立奖惩考核制度,降低职工劳动强度。按新确定的生产能力组织生产,严禁以牺牲职工正常休假权利为代价,片面追求产量和效益,坚决做到不超能力、超强度组织生产,坚持依法经营,理性竞争,杜绝不正当竞争。
煤炭企业要正确处理好控产与增效的关系,自觉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积极响应主动减产、限产促进煤炭价格理性回归的倡议,自觉为扭转煤炭供需平衡关系做出贡献。
通知要求,相关部门要把煤矿超能力、超强度生产作为重点监察内容,采取集中抽查、连片普查和明查暗访等方式,加大监督监察力度,加大法定节假日停产期间的检查力度。凡发现违反规定组织生产的,一律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积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设立公开举报电话,接受职工和群众举报,接受社会监督,按规定奖励举报人员、惩戒违法违规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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