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家能源局等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指出,尚未完成压减粗钢产能目标的地区和中央企业,力争在2019年全面完成任务;尚未完成煤炭去产能目标的地区和中央企业,在2020年底前完成任务;继续大力淘汰关停不达标落后煤电机组。同时,加快分类处置“僵尸企业”,确保2020年底前完成全部处置工作。
《通知》指出,2016年以来,我国各地区扎实推进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累计压减粗钢产能1.5亿吨以上,退出煤炭落后产能8.1亿吨,淘汰关停落后煤电机组2000万千瓦以上,均提前两年完成“十三五”去产能目标任务。
下一步,再继续完成尚未压减目标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环保、质量、技术、能耗、安全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严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和产业政策的钢铁落后产能,倒逼落后产能加快退出。
落实去产能企业国有资产处置办法,推动国有资产依法处置取得实质性进展,推进去产能行业债务处置。区分不同情形分别采取破产清算、破产重整、债务重组、兼并重组等方式,自主协商形成处置方案,依法公平合理分担处置成本。加快去产能企业剩余矿产资源处置,做好资源价款返还、生态环境修复、采矿许可证注销等相关工作。
对于僵尸企业的处置,《通知》要求,加快分类处置“僵尸企业”,确保2020年底前完成全部处置工作。对于长期停工停产、连年亏损、资不抵债,没有生存能力和发展潜力的“僵尸企业”,加快实施清算注销、破产清算、强制注销。对于已丧失清偿能力、但有一定发展潜力和重组价值的“僵尸企业”,加快实施破产重整、兼并重组、债务重组。
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司巡视员吕桂新此前在中国钢铁发展论坛上表示,目前存在假借铸造铁合金和循环经济名义建设钢铁项目,试图将停建冶炼项目恢复建设,违规新上电炉钢等违法违规建设问题。同时,“地条钢”死灰复燃的行为更加隐蔽,仍有个别企业铤而走险,防不胜防。
“开展‘回头看’工作,对存在重复置换、虚假置换、批小建大等弄虚作假行为,以及置换方案落实不到位的企业,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对相关责任人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强化负面警示,进一步强化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的成果。”吕桂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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