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工信部牵头制定和发布了《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这是为推动中国新能源车产业的快速发展,首次对各汽车生产企业提出明确的新能源车量化要求,并将极大提高各生产企业发展新能源车的积极性,加速汽车产业转型升级。
当前,上述办法仅适用于乘用车,而对于碳排放更大商用车尚未制定积分管理政策。商用车的碳排放量是乘用车的5-10倍,为了更好的降低碳排放,建议:
1、加速推进商用车的电动化进程,有效控制商用车的碳排放。商用车具有负载大、使用率高、年均行驶里程长的特点,虽然商用车在全国汽车保有量和新车销售量中只占20%左右的比重,但商用车每年需消耗全国车用燃料的50%以上。通过积分管理办法来推动商用车向新能源技术发展,将有利于降低车用燃料消耗,减少碳排放,也能减少石油对外依存度、提高国家能源安全。
我国新型城镇化的发展,需要大量城市物流车和专业作业车来满足城镇人口对物质、环境等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的要求,这些车辆应用新能源技术将对改善城市的空气、噪声等污染起到巨大的作用。
2、考虑打通乘用车和商用车的积分,促进整个汽车产业协调发展。
1.建议考虑将轻型商用车(N1类)与现有的乘用车双积分管理办法(基本为M1类车)相融合为轻型汽车双积分管理办法的可行性。
2.分类管理将带来管理复杂度的提高和企业内部工作的加重,不利于简政减负。同时,商用车是我国在汽车行业的传统优势领域,将乘用车和商用车合并管理,将有利于提高中国汽车企业的地位,为在对外合资合作中争取更多中国利益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