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扶贫充分利用贫困地区太阳能资源丰富的优势,实现了绿色发展和扶贫开发的有机结合,具有显著的产业带动作用和社会示范效应。作为“精准扶贫”有效举措,习总书记指出,“光伏发电扶贫,一举两得,既扶了贫,又发展了新能源,要加大支持力度”。光伏扶贫具有一次投资、长期受益特点,能够实现由“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转变。2015年,国务院实施精准扶贫十大工程,全国掀起了贫困地区广泛建设光伏扶贫工程的热潮。国家电网公司积极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成功实施“国网阳光扶贫行动”,在湖北“三县一区”和青海玛多县投资7.1亿元,建成7座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和236座村级电站,为3.2万户、近10万名贫困人口带来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但整体上看,光伏扶贫工作仍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一是电站建设标准不一。当前,电站的选址、设计、安装及施工缺乏统一标准,导致设备运行性能不达标、技术参数偏低等问题突出。电站理论设计寿命为25年,但光伏组件、逆变器等关键设备品牌众多、标准不一、兼容性不强,设备运行容易引发故障和损坏,安全质量隐患大,不但影响电站寿命,也降低其发电效率。如华东能监局对安徽8县(区)的光伏扶贫工程进行质量检查发现,被抽检电站发电效率处于较好水平的仅为60%左右。
二是运维管理水平不高。“重前期建设、轻后期运维”是普遍现象。光伏扶贫电站一般地处偏远地区,每个村落的光伏电站体量小、位置散,即使是本地企业,其运维成本亦需约2万元/年·座,运维积极性不高;而非本地化的承建企业,运维成本比本地企业高20%-40%,达2.4-2.8万元/年·座,更不愿意承接运维工作。据调查,全国已建成光伏扶贫电站普遍由当地群众运维,培训不到位、运维手段落后、专业技术能力缺乏,导致发电效率远低于设计预期,电站效益难以充分发挥。
三是信贷模式降低扶贫成效。光伏扶贫项目一般由政府出资20%-30%作为启动资金,剩余资金依靠企业垫资、融资或银行贷款。即使采用低利率的扶贫信贷,光伏电站投资回收期亦需7-8年,贫困群众实际收益甚微,扶贫效果大打折扣。对比党中央提出的至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面实现脱贫的目标,信贷模式难以实现短期内真正脱贫。
针对上述问题,建议如下:
一是强化标准规范,确保建设可靠工程。提高企业准入门槛,优先选择技术实力雄厚、设备可靠性高、总包实力强的企业承担项目实施工作。制定设备技术规范和标准,坚持质量第一,采用智能化和模块化设计理念,加强技术融合和应用集成,提高系统设备的可靠性、安装调试的灵活性和运维服务的便利性。加强政府监管,定期开展黑名单公布、失信惩戒等工作,全过程监督项目建设。
二是加强运维管护,提升发电收益水平。大力推广国网光伏扶贫“互联网+服务运维”成功模式,鼓励接入分布式光伏云平台,开展实时远程运行监控,实现上网电量电费及设备运行状况的在线查询和监测,以专业化、智能化技术降低运维成本。规范运维标准,编制标准手册指导运维开展。组织群众开展运维技术培训,增强管护和运维服务能力。
三是倡导捐建模式,确保贫困群众收益。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六个力量”作用,引导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采用捐赠建设模式,鼓励社会捐赠资金。同时,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在电价补贴等政策方面给予更大支持,尽快将已投运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纳入新能源补贴目录,使光伏扶贫项目真正成为民生工程,让贫困群众切实享受到扶贫收益和“红利”。
提案人:全国政协委员、南瑞集团有限公司(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奚国富 (科技界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