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端对话】构建中俄能源合作新格局
2014-03-31 08:40  · 来源:能源网-中国能源报  · 作者:李文华 贾渊培  · 责编:系统管理员

 

    对话人:

  ■ 伊万·格拉乔夫 俄罗斯杜马能源委员会主席

  ■ 解树江 《中国能源报》总编辑

  能源合作是近年来中国和俄罗斯双边关系中的热点之一,并随着双方在新的国际形势下逐步调整战略重点而持续升温。中俄在能源供求方面的巨大互补性让两国的合作不断深化。2013年3月,习近平主席和普京总统的莫斯科会晤充分表明了中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高水平和特殊性,同时也宣告了中俄能源合作新一轮高潮的来临。目前,中方加大投资与俄方提高供给已成为本轮能源深度合作的战略焦点,包括石油、天然气、煤炭、核电、特高压输电在内的中俄能源合作新格局已经形成。

  ■本报记者 李文华 贾渊培

  “页岩气革命”在俄罗斯是乌托邦

  解树江:众所周知,中俄两国的能源合作具有极强的互补性、可能性和可行性,油气、经济和安全已成为中俄能源合作中的三个核心问题。当前中俄能源合作领域的焦点问题莫过于中俄天然气协议,协议中明确约定2018年俄罗斯开始向中国供气,您认为这个目标能否在预期内完成?中俄天然气供应价格能否于今年7月前敲定?

  格拉乔夫:事实上,关于天然气价格的争论声音,一直萦绕在我们周围,我在很多公开场合也与中国的能源专家学者多次沟通。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他们对美国所宣传的异常低廉的页岩气竟然毫不怀疑。

  我认为,就是这种观点导致中国同行不能正确看待俄罗斯的天然气价格,我也非常希望看到所谓神奇低廉的页岩气大范围应用,能够让中国大量进口,或者开发。然而,最近出现的一些资料显示,页岩气开发已出现了质变。

  据我所知,目前中国同行的议题已经更加务实。俄方在这方面也进行了详细的核算,我与俄联邦国家杜马能源委员会的专家们共同参与并完成了此项目。事实上,我们早就发现所谓的“页岩气革命”在俄罗斯是纯粹的乌托邦,即便能够开采,预算也是俄罗斯北部天然气的10倍。

  个人乐观估计,中俄在今年7月前很有可能谈妥协议。俄罗斯是中国真诚的合作伙伴,供应中国的天然气价格不会高于欧洲。并且考虑到中国正在高速发展清洁能源,未来不论是天然气还是电力的需求量必定大幅增加。这样的话,在我们约定的2018年,肯定会按照实际数量向中国供气。

  然而,具体的价格一直是高度机密,只有在协议签署后才会公布。一直以来,俄罗斯出口到中国的能源价格始终低于欧洲和日本。数据显示,目前出口到日本的LNG每千立方米在500美元左右,卖到欧洲的管输天然气约400美元/千立方米。经过我们的核算,出口到中国的天然气会低于这两个价格,但是浮动不会太大。

  中国或拔得头筹

  解树江:中俄能源合作不仅限于贸易领域,中俄成功实施了天津合资炼油项目,两国能源企业在伊尔库茨克州和乌德穆尔特共和国两个油气区块开展的勘探工作也在运行中。这些项目表明,中俄已经在油气上下游开发方面展开了合作,您对中国企业在俄罗斯开发上游油气资源方面有哪些看法?您对计划到俄罗斯开发油气资源的中国企业有什么建议?

  格拉乔夫:现代世界的发展离不开能源,俄罗斯不会坐拥巨量资源而不作为。但同时我们也要正视开发成本,仅开发北部大陆架就需要上万亿美元的资金。因此,我们欢迎友好的、实力强大的和具有先进技术的盟友来参与开发。现在我们惊喜地看到,中国现在不但拥有世界上最大的外汇储备,并且还掌握了相当先进的技术,这就使得中国最有可能参与我们的能源项目。当然,这不仅是指伊尔库斯克地区,还可以延伸到北方,一直到亚马尔半岛的天然气田。

  我希望高效节能,并且具有环保意识的能源公司成为我们的合作伙伴,特别是开发生态环境比较脆弱的东西伯利亚和北方的部分地区。

  同时,在这些油气资源丰富的地区,只是进行初级资源开采也不是明智之举,在开发的基础上还要建立起高附加值的产业集群,像油气化工和煤化工等。因此,中国公司能先于他人与我们达成共识,我们携手合作必将赢得巨大竞争优势。

  目前,我们正在朝这个方向积极发展,吸引潜在战略合作伙伴,包括德国、日本、韩国等,如果中国公司能提前规划,就有可能在这场竞赛中拔得头筹。

  合作向多元化发展

  解树江:除了油气,中俄在其他能源领域也开展了广泛合作。中俄已于2011年建成了500千伏输配电线路,此线路2012年投入商业运行后,俄对华年出口电量已提高到45亿千瓦时。

  另外在核电领域,俄罗斯核电技术具有很强的竞争力,目前田湾核电站1号、2号机组已投入运营,俄参与3号和4号机组建设的合同已签订,同时中俄双方还在商谈5号、6号机组建设事宜。就此,您对中俄能源合作的广度和深度有哪些期望?

  格拉乔夫:这个问题一针见血,俄罗斯在核能技术发展方面具有相当强的竞争力。在任何情况下,我们都不会放弃核能,当然这指的是作为商业性质的核能项目。在中国的这部分完全是商业项目,俄罗斯的技术优势在这里得到了很好的发挥。中国不但得到了安全的清洁能源,也掌握了新一代的反应堆技术,使得中国在这方面于未来的10—15年内占据全球领先地位。中国和俄罗斯在这方面是互利共赢的。

  中国的经济发展速度惊人,随之而来的是巨大电力缺口,俄罗斯有能力成为快速填补中国电力缺口的重要一方。在电力合作方面双方还有很大的合作空间。

  科技合作更具互补性

  解树江:中俄能源合作的一大特点是以能源贸易为主,缺少能源科技方面的合作。中俄两国在能源技术方面有很大潜力,但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开发。俄罗斯为确保本国长期可持续发展,一定也不会满足于与中国这种低水平的能源贸易合作。发展能源加工,提高能源附加价值,推进两国能源合作向纵深发展,才是中俄能源合作的长久之路。您对中俄能源技术合作方面有什么期待?中俄能源技术合作的契合点在哪里?

  格拉乔夫:关于中俄在科技方面有很多的课题可以合作。合作首先建立在务实的基础上,随后扩展到各个专业领域。

  中国是个煤炭消费大国,在煤化工和清洁煤利用方面,我们在苏联时期就有了相当不错的研究,但没有把研究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目前科研活动也停滞不前。中国在这方面有着相当丰富的实践经验,我们双方应当在这方面加强科研合作,在远东的煤炭产区共同建设清洁煤和煤化工的产业基地。

  展望未来,核能和特高压远距离输电方面是我们在高科技合作方面的重点。无论油气还是其他能源,俄罗斯都有巨大储量和潜力,希望我们的合作能够在资源原产地进行。

  “原材料附庸”是伪命题

  解树江:有报道称,俄罗斯国内有人害怕当中国的“原材料附庸”,所以处处为中俄能源合作设置障碍。您对此有何看法?中国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和最大的能源消费国,俄罗斯各界怎么看待中国市场的机遇?

  格拉乔夫:“原材料附庸”这个说法本来就是个伪命题,中俄近千亿美元规模的双边贸易额,有力证明了中俄能源合作没有任何障碍。我们现在基本上对外供应初级能源产品也是不争的事实,但是这也符合俄罗斯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国情,对此我们也没有必要太过计较。我要着重强调一下关于西伯利亚远东能源中心的发展规划,那里今后的发展不会只是初级原材料的输出基地,同时也会发展大规模的能源化工产业集群。远距离特高压输电线路的建设,也会改变能源输出形式,多元化发展。

  中国作为当今世界上最大的能源消费国,并且每年还在高速发展,这对俄罗斯来讲是巨大的战略机遇。中国近些年来的发展举世瞩目,作为俄罗斯最大的邻国和最大的贸易伙伴国,中俄能源合作潜力巨大,不应该仅仅局限于每年几十亿度电和1000亿立方米天然气的交易。

  “能源外交”破解“乌克兰危机”

  解树江:“能源外交”一直是俄罗斯对外关系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在当前“乌克兰危机”形势发展不明的情况下,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不久前表示,乌克兰必须偿还欠债并支付现期供应费用,否则2009年那一幕将再次上演。俄乌两国2009年1月初曾因天然气供应价格、过境费用和债务偿还等问题发生争端,俄罗斯停止对乌克兰的天然气供应,并一度中断经乌克兰向欧洲供气。您认为这一举措是否对解决“乌克兰危机”有所帮助?

  格拉乔夫:“能源外交”在议会层面赋予了更加深层次的含义,俄罗斯很快将要和德国议会建立起关于能源立法方面的联合工作组。

  3月9—10日,我们在柏林与联邦经济与能源委员会主席彼得·拉姆绍尔博士及外事委员会举行了会晤。外事委员会议员卡尔·格奥尔格表示,目前他们组织了德国几个大型银行和企业准备参与乌克兰的天然气管输系统。在现阶段,乌克兰无力偿还天然气债款,这需要寻找一个几方都能接受的途径来打破困局,俄罗斯和德国参与筹建三方财团的建议就显得尤为现实。据我所知,三方财团已经制定了具体的路线图,如果欧盟、德国和乌克兰政府没有异议,这个方案将很快付诸实践。这也将是我们在“能源外交”的成功范例,对解决“乌克兰危机”具有迫切的现实意义。

  密切交流促进深度合作

  解树江:俄罗斯《2030年前能源发展战略》提出,能源出口市场多元化,制定“东进”战略,计划到2030年,亚太地区在俄罗斯能源出口的比重从3%提升至26%左右。亚太地区的中国、日本、韩国等,在俄罗斯“东进”战略中所占的比重有多大?最具合作潜力的亚太国家有哪些?

  格拉乔夫:毋庸置疑,在中日韩三国中,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并且还在快速的发展之中,其能源需求潜力不可限量。但不容忽视的是,日本在放弃核电之后,随时准备以500美元/千立方米的价格签下任何来自俄罗斯的LNG合同。而韩国也在多个场合表示,要通过海底电缆来接收俄罗斯的电力。

  无论是从短期还是长远的战略来看,亚太地区都将是俄罗斯能源出口的重要增长点,目标国家不仅是中日韩,还包括印度。

  解树江:中俄两国的能源合作日趋呈现出多元化、深层次等特点,但是主要是表现在政府层面,例如中俄在政府层面建立了副总理级别的协调机制。那么在民间能源合作交流方面,还有哪些需要完善的地方?

  格拉乔夫:我完全同意您的说法,现阶段中俄两国的能源合作在高层已经普遍达成共识,民间交流甚至包括议会间的交流都需要完善。从欧洲和俄罗斯的议会经验来看,通过议会议员的交流和游说,可以让某些商业机构合法满足需求,这也是一种交流方式。

  两国间中小企业的沟通和交流需要我们搭建更多的平台,使他们能够很好的互相了解。中小企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所在,我们要努力创造更多机会来加强两国中小能源企业的合作,比如“中俄能源投资论坛”就是一个开启深度合作的好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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